1. 合同标的
1.1. 酒店依约向客户提供其所预订的住宿接待服务(以下简称‘服务’)。
1.2. 预订一经确认,即代表客户已获悉并接受酒店各项规章、预订准则与价格体系。
1.3. 自合同成立起,酒店将向客户出具预订确认。
Elegance Cave Suites
甲方(宾客)与乙方 ELEGANCE CAVE SUITES – GÖREME ÖLMEZ HAVACILIK TURIZM TIC. LTD. STI. (İSALI GAFERLİ AVCILAR MAH. HAFIZ ŞÜKRÜ EFENDİ SK. NO:19/Z1 GÖREME / NEVŞEHİR)(酒店方)。本合同公布于 www.dervishcavehouse.com 且对双方具备完全法律约束力:
1.1. 酒店依约向客户提供其所预订的住宿接待服务(以下简称‘服务’)。
1.2. 预订一经确认,即代表客户已获悉并接受酒店各项规章、预订准则与价格体系。
1.3. 自合同成立起,酒店将向客户出具预订确认。
2.1. 可通过电话 +90 536 060 46 05 或官网 www.dervishcavehouse.com 进行预订。
2.2. 如需变更或取消,请致电 +90 536 060 46 05 或发送邮件至 info@dervishcavehouse.com 并注明日期。
2.3. 取消订单退款按所选房型价格政策执行(详见4.1)。
2.4. 订单变更申请必须在入住前至少 14 天向酒店提出。
2.5. 变更视申请当天的房态及配额价格而定。
2.6. 特惠活动订单发生变更时,按照确认变更时的实时有效价格执行。
3.1. 通过线上预订系统使用信用卡支付时录入卡片信息。
3.2. 酒店有权要求全额付款或定金;余款可于到店后刷卡或现金付清。
3.3. 支付系统受高等级安全系统保护;因客户自身设备病毒导致的泄密酒店概不负责。
3.4. 抵店办理入住时必须出示线上预订所用的实体信用卡原件。
3.5. 发票于酒店前台开具。
4.1. 线上确认的‘不退款’(Non-refundable)订单取消不予退款,执行 No-Show(未入住)扣款规则。免费取消仅适用于规定期限内的‘可退款’订单。
4.2. 刷卡退款将全额原路退回至原扣款信用卡账户。
4.3. 在自然灾害、直系亲属亡故、重大伤病住院等合法证明的不可抗力下免除 No-Show 扣款。
4.4. 退款将扣除相关银行交易手续费与佣金差额。
4.5. 客户自愿提前离店的,未入住天数的房费概不退还。
5.1. 办理入住时须出示护照或有效身份证件。虚假申报后果由客户承担。
5.2. 无论何时抵店,客房入住时间最早为 14:00;退房离店时间最晚为 11:00。
5.3. 全部房费或扣除定金后的剩余尾款须在办理入住 (Check-in) 时结清。
5.4. 酒店全馆严禁携带宠物入内。
5.5. 非酒店过错导致的自愿放弃入住,已收费用概不退还。
5.6. 客户保证在客房内绝不吸烟(包括卷烟及电子烟)。
6.1. 服务质量异议须在住店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,离店后视为服务圆满履约。
6.2. 违约导致酒店遭受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足额赔偿。
6.3. 出现破坏酒店公共秩序或安全行为者,酒店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店且不予退费。
6.4. 谢绝外来访客擅自入内;经管理层批准的外客按日间使用标准收费。
⚖️ 司法管辖法院专属为土耳其内夫谢希尔 (Nevşehir) 法院及执行局。
ℹ️ 如因翻译差异、表述歧义或理解分歧引发任何争议,均以土耳其语原文条款为准。